湖南省司法厅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
湖南省司法厅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如下:
办公室
- 负责厅机关政务协调与督查
- 协助领导组织日常工作
- 进行司法行政工作调研
- 制定规划与年度计划
- 起草综合性文件与报告
- 收集分析司法信息
- 承办简报、新闻、档案等事务
- 指导信息网络建设
- 管理应急与综合治理
-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
- 协调监狱劳教联络
政策法规处
- 参与法律、法规起草修改
- 制定司法行政法规
- 监督执行并提供建议
- 组织法律政策理论研究
- 承办行政复议与诉讼
- 仲裁登记与系统普法
法制宣传处
- 贯彻法制宣传教育方针政策
- 制定实施规划并监督执行
- 指导各地依法治理工作
- 民主法制建设指导
- 管理对外法制宣传
律师工作管理处
- 监督评估律师队伍建设
- 制定律师发展规划
- 管理律师执业行为
- 组织专项检查与表彰活动
公证工作管理处
- 贯彻实施公证法规
- 指导全省公证工作
- 审批公证机构与公证员
- 监督公证机构执业行为
基层工作处
- 指导司法所建设
- 指导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
-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
- 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
计划财务装备处
- 负责财务核算与物资装备管理
- 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后勤事务
政治部
- 指导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
- 负责人事、编制和干部教育等
司法鉴定管理处
- 制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
- 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管理
省法律援助中心
- 负责法律援助宣传与培训
- 管理法律援助项目与质量评估
省法学会办公室
- 组织法学研究、宣传法学成果
老干办
- 管理和服务老干部工作
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
- 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
社区矫正办公室
- 制定社区矫正方案与政策
-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
- 指导教育培训工作
直属机关党委
- 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指导省监狱劳教机关党建工作
驻厅纪检组监察室
-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
扩展资料
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,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,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。
多重随机标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