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县中学校友会权利义务说明
忠县中学校友会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:
首先,校友们应当积极支持校友会的运营和各项活动。每年,每位校友需要缴纳一次活动基金,最低标准为人民币壹佰元,当然,如果你愿意,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多加捐赠。特别的是,对于仍在京就读未毕业的校友,这部分费用可以予以豁免。
其次,校友们拥有对校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权。你们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和合理的建议,帮助提升校友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。这是校友们对集体责任的体现,也是推动校友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最后,校友们在网络平台上也享有充分的发言权。校友网站是一个开放的交流平台,校友们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,分享学习生活经验,或者对学校和校友会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。
总的来说,作为校友,你们既是参与者,也是推动者,共同维护和促进校友会的和谐与发展。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些权利,履行相应的义务,共同构建一个更紧密、更有活力的校友大家庭。
扩展资料
校友会是忠县中学在北京的校友进行联谊活动的纽带,是同母校沟通的桥梁。凡忠县中学在京之校友,均可自愿参加。 校友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 校友会的基本任务是:为校友增进交往、沟通信息、开展联谊等活动搭建一个可靠的平台。 校友会的根本宗旨是:为促进校友加深友谊、身心健康和事业发展服务,为母校和家乡的发展尽力所能及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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