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安那一年推广火葬
惠安1963年年推广火葬。泉州地区历来人多地少,为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,首先在泉州市(今鲤城区)推行火葬。1961年,成立泉州市火葬场筹建处,选址东岳山南山仔。1963年7月,火葬场竣工并投入使用,当年火化17具尸体。1964年增至63具,此后虽年年有所增加,但进展缓慢。1978年后,殡葬改革逐步深入,尸体火化得以推行。1985年后,泉州市区的尸体火化率在95%以上,1990年达98.8%。1963~1990年共火化尸体15403具,其中市区8686具。泉州市区推行火葬后,沿海县亦相继仿效,晋江火葬场于1969年建成,1970年接收火化任务。但推行困难,当地仍沿袭土葬。1987年后,经晋江县政府大力提倡,死者火化逐年有所增多。惠安县火葬场于1969年建成,因受旧殡葬思想的影响,火葬难以推行。次年春,把火葬场移交工业部门改办五七化工厂,后改为惠安毛织厂。鲤城区江南镇高山村和晋江市青阳镇高霞村走在全市殡改的前列。高山村是一个仅有1800多人口的偏僻山村。1958年,村党支部带领全村党员、干部、群众,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,因陋就简,自建火化炉、骨灰室,坚持社员死后一律火葬。1958~1972年火化率达100%,1973~1974年火化率达96%。高霞村是晋江县第一个率先实行火葬的行政村。1978年该村党员、干部订立公约,带头推行火葬,带动全体村民共同执行。该村村民去逝后,运往县火葬场火化,由村举行追悼会,礼俗从简,火化率达100%。又自建骨灰堂1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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